股东的出资方式应当符合《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来自www.ganlv5.com。股东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财产出资的,其登记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g a n l v 5 c o m。
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g~a~n~l~v~5~c~o~m。
第十五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g.a.n.l.v.5.c.o.m。
公司的经营范围用语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a.n.l.v.5.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