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8月1日起,所有亲自在北京澳大利亚签证中心递交的签证申请将实施“无护照”审理程序原文www.ganlv5.com。
这意味着护照将不再随申请一起递交给澳大利亚驻华领事馆/大使馆赶驴网www.ganlv5.com。护照个人资料页、护照底页、以及所有贴有签证标签、盖有出入境章或有签字的护照页的彩色复印件将取代护照原件随申请递交www.ganlv5.com。(对于家庭移民签证申请人,只要求提供护照个人资料页和护照底页的复印件www.ganlv5.com。)
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时,必须携带护照原件并递交给签证中心工作人员g+a+n+l+v+5+c+o+m。签证中心工作人员在审核护照原件后,将护照原件退还给申请人欢迎www.ganlv5.com。
针对400类和600类签证申请人的其他要求:
除提供护照的彩色复印件之外,短期工作(400类签证)和访客(600类签证)签证申请人必须携带以下文件的原件并且同时提供以下文件的彩色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