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依据(《建(构)筑物消防员 国家职业标准》)
(一)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五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建(构)筑物初级消防员正规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赶+驴+网。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可以自行报名)
(二)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建(构)筑物中级消防员正规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赶_驴_网。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三)高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建(构)筑物高级消防员正规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g a n l v 5 c o m。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g a n l v 5 c o m。
(四)建(构)筑物消防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建(构)筑物消防技师正规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g.a.n.l.v.5.c.o.m。
(五)建(构)筑物消防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建(构)筑物高级消防技师正规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五)考试方法和标准
理论知识实行全国统考,闭卷考试,共200道题,其中单项选择题100道,多项选择题40道,判断题60道,时间100分钟,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
技能操作考试由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命题,**鉴定站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安排时间组织实施来源www.ganlv5.com。
(六)注意事项
缺考者以零分计,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程(试行)》的规定,全国职业统考的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在成绩保留期内,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
